云建墙〔2007〕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建立云浮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浮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树桂(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梁绍雄(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冯文兴(市墙材节能办主任)
何 斌(市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王永军(市质监站站长)
张星源(市图审中心主任)
陆丹霞(市建筑设计院副院长)
陈淑杏(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师)
二、建立云浮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负责对建设工程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和实施建筑节能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日常工作,由市墙材节能办负责。
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1、市墙材节能办的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开展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第95号令)的具体实施工作;二是组织制定和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三是依照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各县(市、区)专项基金的征、管、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四是组织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实施建筑节能,参与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建设的审查和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五是查处违反墙体材料革新和实施建筑节能的有关政策、法规的行为;六是负责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实施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信息统计、经验交流、评选先进等工作;七是组织开发及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八是协调解决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实施建筑节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实施建筑节能的生产、运输、使用提供服务。
2、市建设局建管科的工作职责:制定及宣传节能施工要求,检查督促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标准规范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要求施工,查处施工各环节中,降低质量标准、降低节能要求、弄虚作假等行为,促进建筑市场节能工作的有序发展。
3、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职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建设工程节能施工规范,对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实施建筑节能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节能材料的检测,施工质量技术攻关,工程竣工备案的节能情况进行把关。
4、市图审中心的工作职责:在建筑施工图审查(包括变更设计审查)时,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审查,对不按设计规范在图纸上标明所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实施建筑节能的品种、规格、性能指标和施工技术要求的,不予通过审查。并将有关审查情况,报节能办备案。
5、市建筑设计院的工作职责:在建筑施工图勘察设计时,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勘察设计,要有节能方面的计算书,需在图纸上标明所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实施建筑节能的品种、规格、性能指标和施工技术要求等。明确工程的节能相关标准及指标,引导和指导节能工作的开展。
四、联席会议由墙材节能办负责召集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召开或增加次数。联席会议记录由墙材节能办负责整理,并将情况通报有关单位。
五、各地要相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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